2021年9月20日,國家監察委員會第1號公告公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。《條例》進一步細化了監察法關于國家監察全面覆蓋的相關規定,圍繞“行使公權力”這一本質特征,對監察法規定的六類監察對象逐項進行細化,廓清了公職人員外延,明確監察全覆蓋的對象范圍。
作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,我們行使的是公權力,必須時刻牢記守紀律的重要性,在工作中落實好“紀律凈航”的具體要求,做到敬畏法律、令行禁止、轉變作風、守住底線,為集團高質量運營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。
我們經常講“守紀律”,很簡單的三個字,但要真正在港口營運各環節落地落實著實不簡單。什么是“守紀律”?我認為包括接受他律和注重自律,接受他律是底線,法治國家,每一名公民都要在法律框架內工作和生活,但作為港口人,要更加的重自律,每一個個體都應當“自己為自己立法”,從“不敢”“不能”到“不想”,真正做到一身正氣、兩袖清風、三觀端正。
孩童時曾看過一部動漫,講述的一群維護世界和平的戰士,他們身著一種非常具有靈性的戰服,平日戰服既能夠增加他們的戰斗力,也減少戰斗中所受傷害,但如果戰士內心變得邪惡,不以維護和平為己任,戰服則會主動離開他的身體。故事頗有些天方夜譚的意味,但現在想一想,作為一名國企工作人員,何嘗不是呢?我們背負的神圣職責如同“緊箍圈”,時刻警醒我們不能忘記自身的職業良知和職業操守,如果接受他律的“底線”沒有守牢,重自律的“高線”沒有達標,“防線”將會全面崩塌,邪惡之人將會自食惡果。
忘不了2020年9月剛剛加入鹽城港大家庭時的興奮,那是無比的自豪與神圣?,F在的我,工作中可能缺少了當初的那種新鮮感,但對于這份職業和背負的職責,更多的是一種尊重、責任和更深層次的理解。
“心者,身之主也”,人往往是最為復雜的生靈,同樣一件事情,即便在同樣一個規則里,抱著何種態度去做?如何做?都會導致不同的結果。在生產經營領域,將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作為一把利劍,還是作為獲取利益的工具,取決于你是否遵循職業良知,是否敢于擔當,決定了黨規、黨紀以及監察法能否真正得以貫徹執行到位,決定了能否沿著正確的方向實現鹽城港快速起航。
我愛我的工作,這份光榮的職業時刻提醒我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做到職責在手、良知在心、正氣在行,以時不我待、只爭朝夕的干勁擼起袖子加油干,以不破樓蘭終不還的拼勁,精益求精發奮干;以四兩撥千斤的巧勁,求真務實創新干;以永遠在路上的韌勁規范干,為圓滿完成集團全年目標任務作出應有貢獻。